說明:
一、學生申請「防疫假」不受本校學生請假規則第4條規定「於該科考試結束三日內辦理請假手續」之限制,學生於「自主防疫」結束後之次日起算,5日內完成請假程序。
二、考試期間之假單毋須任課教師核章,以一般請假程序完成請假事宜,防疫假不列入扣考及出缺席紀錄。
三、本案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3:良好健康和福祉連結。
四、業務承辦人:生活輔導組 蔣世倫教官,分機2216。
學生事務長 武 士 戎